為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按照省司法廳《全省2021年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自檢自查及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黑司通〔2021〕73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范行政執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執法規范化建設,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建設法治政府。
二、自檢自查內容
(一)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情況。主要包括行政執法主體權限、依據、程序、救濟渠道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等信息公開情況;出示或者佩戴行政執法證件,按規定著裝、佩戴標識,公示執法身份情況;行政執法機關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執法機關、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論等信息,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執法決定信息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的情況;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制度建立,行政執法機關公開本機關行政執法總體情況等。
(二)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情況。主要包括行政執法機關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形式,對行政執法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實現全過程記錄,并實現全面系統歸檔保存,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情況;對查封扣押財產強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財產權益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辦案場所推行全過程音像記錄情況;行政執法文書格式文本統一、規范情況等。
(三)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情況。主要包括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情況;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機構設置,法制審核人員配備情況;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制定情況;行政執法機關主要負責人履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第一責任人責任情況等。
三、工作安排
(一)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自檢自查工作
各部門 對本部門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自檢自查 ,并于11月25日前,將工作完成情況及2021年度行政執法相關數據一并以正式文件方式報送市司法局(電子版發至郵箱)
市司法局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
聯系電話:0454-252005
郵箱:1990202976@qq.com
地址:山水家園撫遠鎮司法所二樓
附件:1.工作完成情況報告(樣式)
2.2021年度行政執法相關數據統計表
撫遠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21日
附件2
2021年度行政執法相關數據統計表
1.行政許可情況統計表
單位(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 行政許可實施數量(件) | 撤銷許可數量(件) | ||||
申請數量 | 受理數量 | 不予許可數量 | 許可數量 | 公示數量 | ||
合 計 |
填表說明:
1.統計范圍為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2.“申請數量”是指本年度行政許可機關收到當事人行政許可申請的數量?!笆芾頂盗?、不予許可數量、許可數量、公示數量、撤銷許可數量”是指行政許可機關作出受理決定、不予許可決定、許可決定、進行公示以及撤銷許可決定的數量。
3.準予變更、延續和不予變更、延續的數量,分別計入“許可數量、不予許可數量”。
2.行政處罰情況統計表
單位(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 行政處罰實施數量(件) | 被行政復議、訴訟數量(件) | 移送司法機關案件數量(件) | ||||||||||||
立案數量 | 結案數量 | 結案案件中 | 執法公示數量 | 被行政復議數量 | 被行政復議糾錯數量 | 被行政訴訟數量 | 行政訴訟敗訴數量 | ||||||||
警告、通報批評 | 罰款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 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 行政 拘留 |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 |||||||||
單位 | |||||||||||||||
鄉鎮 |
填表說明:
1.統計范圍為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2.單處一個類別行政處罰的,計入相應的行政處罰類別;并處兩種以上行政處罰的,算一宗行政處罰,計入最重的行政處罰類別。如“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計入“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類別;并處明確類別的行政處罰和其他行政處罰的,計入明確類別的行政處罰,如“處罰款,并處其他行政處罰”,計入“罰款”類別。行政處罰類別從輕到重的順序:(1)警告、通報批評(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4)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5)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6)行政拘留。
3.行政強制情況統計表
單位(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 行政強制措施實施數量(件) | 行政強制執行實施數量(件) | 行政強制措施和強制執行數量合計(件) | |||||||||||
行政機關強制執行實施數量 |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數量 | |||||||||||||
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 扣押財物 | 凍結存款、匯款 | 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 合計 | 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 | 劃撥存款、匯款 | 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 排除妨礙、恢復原狀 | 代履行 | 其他強制執行 | 合計 | |||
填表說明:
1.統計范圍為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2.行政強制措施實施數量是指作出“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扣押財物、凍結存款、匯款或者其他行政強制措施”決定的數量。
3.行政強制執行實施數量是指“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劃撥存款、匯款、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排除妨礙、恢復原狀、代履行和其他強制執行方式”等執行完畢或者終結執行的數量。
4.其他強制執行方式,如城鄉規劃法規定的強制拆除,煤炭法規定的強制停產、強制消除安全隱患,外匯管理條例規定的回兌等。
5.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數量是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數量,時間以申請日期為準。
4.行政檢查情況統計表
單位(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 行政檢查實施數量(次) |
填表說明:
1.統計范圍為2021年 1月1日至11月30日。
2.行政檢查的次數是指檢查1個檢查對象,有完整、詳細的檢查記錄,計為檢查1次。無特定檢查對象的巡查、巡邏,無完整、詳細檢查記錄,檢查后作出行政處罰等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的,均不計為檢查次數。
3.市直指市直各執法部門數據匯總,縣(市)區指縣(市)區執法部門數據匯總。
其他行政執法情況統計表
單位(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 行政裁決 | 行政給付 | 行政確認 | 行政獎勵 | 其他行政執法行為 | |||
次數 | 涉及金額 (萬元) | 次數 | 給付總金額(萬元) | 次數 | 次數 | 獎勵總金額(萬元) | 宗數 | |
合 計 |
填表說明:
1.“行政裁決次數”“行政確認次數”“行政獎勵次數”的統計范圍為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作出行政裁決、行政確認、行政獎勵決定的數量。
2.“行政給付次數”的統計范圍為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給付完畢的數量。
3.“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的統計范圍為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完成的宗數。
6.執法人員、監督人員及監督案件統計表
單位(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 行政執法人員數量(人) | 執法監督人員數量(人) | 司法行政部門辦理 執法監督案件數量(件) | ||||||
未通過執法資格考試人員 | 通過執法資格考試人員 | 合計 | 司法行政部門執法監督人員數量 | 行政執法部門執法監督人員數量 | 合計 | 受理執法監督案件數量 | 其中: 糾錯案件數量 | 追究執法人員責任人數 | |
縣(市)單位: 鄉鎮(街道): | |||||||||
× | × | × |
填表說明:
1.統計范圍不包括本轄區內省直管單位。
7.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統計表
單位(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 執法公示 | 全過程記錄 | 法制審核 | ||||||||||
制定執法公示辦法數量 | 制定權責清單數量 | 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數量 | 制定公布執法服務指南數量 | 制定公布執法流程圖數量 | 配備執法記錄儀數量 | 執法記錄儀數量占執法人員百分比(%) | 其他執法裝備種類及數量 | 專門法制審核機構數量 | 專職法制審核人員數量 | 法制審核人員占執法人員比例(%) | 制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數量 | 2021年經法制審核重大執法決定數量 | |
填表說明:
1.本表統計時間截止2021年11月30日。
2.其他執法裝備請附文字,分別說明種類及數量。
8.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情況統計表
單位(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 可供評查案卷總數 | 實際評查案卷數量 | 評查結果 | |||||||||
行政許可 案卷數量 | 行政處罰案卷數量 | 行政強制 案卷數量 | 其他行政執法案卷數量 | 行政許可案卷數量 | 行政處罰案卷數量 | 行政強制案卷數量 | 其他行政執法案卷數量 | 優秀案卷數量 | 優秀案卷占可供評查案卷百分比 | 不合格案卷數量 | 不合格案卷占可供評查案卷百分比 | |
合 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