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城市道路交通壓力,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龍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將禁止大型車輛通行的有關規定通告如下:
一、核定載質量5噸以上(含5噸)貨車、專項作業車、牽引質量為5噸以上(含5噸)牽引車及?;锲愤\輸車輛在撫遠市城區內(正陽路、迎賓路、佛山路、沿江路等合圍區域,含以上道路)禁止通行。過境車輛可通過京撫公路(外環路)通行。
二、鼓勵商家及有關單位采用在城外專用運輸場地裝卸貨物再小型城市配送車輛轉運進出城區的工作方式。
三、確有進城需求的上述類型車輛,可按照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通行證。車輛駕駛人及車輛所有人、管理人可到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外服務窗口或通過服務電話(0454-2135122)詳細咨詢通行證辦理條件及工作流程。
四、對違反本通告擅闖禁行區域的交通違法行為,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對駕駛人予以罰款,記分處理。
本通告自2021年2月1日起實施
撫遠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