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事項名稱 | 實施主體 | 實施依據 | 抽查對象 | 抽查內容及方式 | 抽查比例及頻次 |
涉水產品衛生監督 | 撫遠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 |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 | 涉水產品生產企業 | 依法執業和涉水產品生產批件情況 雙隨機 | 每年至少1次,每次20% |
醫療機構開展放射診療活動情況檢查 | 撫遠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 |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三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放射診療工作的監督管理。 | 開展介入放射診療單位 | 放射診療活動開展情況 雙隨機 | 每年至少1次,每次20% |
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執業資質和執業行為檢查 | 撫遠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行使下列監督管理職權:(一)負責醫療機構的設置審批、執業登記和校驗;(二)對醫療機構的執業活動進行檢查指導; 《執業醫師法》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醫師工作。 《護士條例》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護士監督管理工作。 | 市屬醫療機構 | 依法執業情況 雙隨機 | 每年至少1次,每次20% |
執業醫師開具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處方監督檢查 | 撫遠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 |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對執業醫師開具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處方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市屬醫療機構 |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規范使用情況 雙隨機 | 每年至少1次,每次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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