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社會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進一步提高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水平,完善“多繳多得”激勵機制,促進待遇水平穩步提高,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 (國發 [2014] 8號) 規定,經省政府同意,調整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
一、起草背景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安全規范、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健全基本養老保險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是基本養老保險體系中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的制度安排,制度在保障城鄉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調節收入分配、助力鄉村振興、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政策依據
《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規定:?。▍^、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
三、適用范圍
本通知適用于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
四、繳費檔次標準
從2025 年1 月 1 日起,調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標準。調整后,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標準設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 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五、繳費補貼標準
從2025 年1 月 1 日起,年繳費200元補貼40元;年繳費300元補貼50元;年繳費400元補貼60元;年繳費500元至1000 元補貼70元;年繳費1500元補貼100元;年繳費2000元補貼120元;年繳費3000元至5000元補貼140元。 參保人沒有當年繳費,中斷補繳的,不享受繳費補貼。
六、 困難群體繳費檔次及補貼辦法
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 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 仍保留年繳費 100元、政府補貼30元標準,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繳費檔次的養老保險費。
七、 工作要求
此次調整繳費檔次是健全基本養老保險籌資和待遇合理調整機制的重要舉措,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同,全面精準宣傳政策,積極引導廣大城鄉居民早參保、高繳費、長繳費,推動待遇水平提高,促進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事 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本通知從2025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我省原有規定中關于繳費檔次標準的有關內容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
文件鏈接:http://www.auskwindows.com/govinfo/contents/1260/361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