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遠峰代表:
你提出的《關于加大違法建筑拆除力度,為我市建設留下發展空間的建議》收悉,經認真辦理,答復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工作部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相關規定,我局高度重視違建拆除工作,及時成立了違建拆除工作領導機構,并按職責分工制定了工作方案。 截止目前,撫遠鎮樓房小區和平房違建排查工作已完成,下步工作中,我局將針對排查結果進行違建認定,并對其下達《拆除違法建筑告知書》。具體拆除時限為:2023年底完成30%,2024年底完成60%,2025年底完成100%。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將持續加大動態巡查力度,嚴厲打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行為,進一步規范我市資源利用市場秩序。
感謝您對我市拆除違建工作的關心支持!
負責人:杜麗華
經辦人:王朝江
聯系電話:18746376555 辦理結果分類:B類